2026-05-01
邀请提交意向书 – 进出口业「过往资历认可」机制评估机构
有意由2027年7月1日起为进出口业提供「过往资历认可」机制评估服务的机构,如符合成为受委任评估机构的准则,可于2026 年5月31日或之前,以电邮(rlhwong@hkqf.hk)或传真(3106 2035)将填妥之意向书(只有英文版)交回资历架构秘书处。
有意由2027年7月1日起为进出口业提供「过往资历认可」机制评估服务的机构,如符合成为受委任评估机构的准则,可于2026 年5月31日或之前,以电邮(rlhwong@hkqf.hk)或传真(3106 2035)将填妥之意向书(只有英文版)交回资历架构秘书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