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業管理業的職業資歷階梯及相關的工作崗位要求

物業管理業「職業資歷階梯」先導計劃於 2016 年推行,詳細列出 8 個工作範疇下各工作崗位的能力要求及與《能力標準說明》作配對。於 2021 年《能力標準說明》修訂工作中,修訂了部份工作範疇及崗位,包括:

  • 新增「管理物業的附屬設施服務」工作範疇及相關崗位;及
  • 將「停車場」工作範疇的實務工作納入「物業服務」及「物業的保安」工作範疇下的崗位。

修訂後的「職業資歷階梯」涉及37個崗位,詳情如下﹕

(請點擊工作崗位名稱以查閱相關的詳細能力要求 )

*不同機構的工種, 職稱及進階路徑或有差異。

高級行政人員 總物業經理 物業經理 物業主任 第業服務助理 客戶服務助理 清潔督導主任 清潔科文 高級清潔員 清潔員 保安營運經理 保安主任 大廈主任 高級物業/停車場管理員 物業/停車場管理員 園藝主任 園藝科文 高級花王 花王 總工程/保養經理 工程/保養經理 工程/保養主任 工程科文 技術員 技工 會所經理 會所主任 高級會所助理 會所助理 租賃行政經理 租賃行政主任 租賃行政助理 總設施經理 設施經理 設施主任 設施主管 客戶服務助理 (附屬設備管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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