珠寶業於2011年11月15日推行「過往資歷認可」機制,職業訓練局獲委任為評估機構至2027年6月30日 。

推行「過往資歷認可」機制的目的:

  • 確認從業員在工作崗位上所積累的 經驗、知識和技能。
  • 協助訂立個人進修起點,毋須重複受訓
  • 鼓勵從業員持續進修和終身學習。

申請流程

申請人的行業年資及可申請認可的級別
級別 入行年資及相關工作經驗要求
第一級 一年珠寶業相關專項經驗
第二級 三年珠寶業年資(包括二年相關專項經驗)
第三級 五年珠寶業年資(包括三年相關專項經驗)
第四級 六年珠寶業年資(包括四年相關專項經驗)
向評估機構遞交申請表

申請文件包括:

  • 申請表
  • 工作經驗證明
  • 評估費用
評估機構處理申請

評估機構查核文件及安排評估測試

*珠寶業的過渡期已於20191130日屆滿,現時申請所有級別的資歷認可均須接受評估。

申請發還評估費用

通過評估測試的申請人可獲頒發資歷證明書,並可向資歷架構秘書處申請發還評估費用。

「過往資歷認可」資歷

現時共有 28 個第二至第四級的「過往資歷認可」資歷可供從業員申請,涵蓋以下 9 個專項:

  • 巿場推廣
  • 銷售
  • 營運管理
  • 設計
  • 產品研發
  • 生產
  • 科技支援
  • 品質管理
  • 物流及採購

 詳情請瀏覽珠寶業評估機構網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