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容及美发业「过往资历认可」
美容业于2014年7月2日推行「过往资历认可」机制,现时明爱小区书院获委任为评估机构,任期至2027年6月30日 。美容业共有 52 个第二至第四级的「过往资历认可」资历可供从业员申请。
美发业于2008年6月1日推行「过往资历认可」机制,职业训练局获委任为评估机构至2026年6月30日 。现时共有 42 个第一至第四级的「过往资历认可」资历可供从业员申请。
申请流程
申请人的行业年资及可申请认可的级别
级别 | 入行年资及相关工作经验要求 |
第一级 | 一年美容或美发业相关专项经验 |
第二级 | 三年美容或美发业年资(包括二年相关专项经验) |
第三级 | 五年美容或美发业年资(包括三年相关专项经验) |
第四级 | 六年美容或美发业年资(包括三年相关专项经验) |
向评估机构递交申请表
申请文件包括:
- 申请表
- 工作经验证明
- 评估费用
评估机构处理申请
评估机构查核文件及安排评估测试
*美容业的过渡期已于2019年11月30日届满,现时申请所有级别的资历认可均须接受评估。
*美发业的过渡期已于2019年11月30日届满,现时申请所有级别的资历认可均须接受评估。
申请发还评估费用
通过评估测试的申请人可获颁发资历证明书,并可向资历架构秘书处申请发还评估费用。
- 申请发还评估费用详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