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容及美发业「过往资历认可」

美容业于2014年7月2日推行「过往资历认可」机制,现时明爱小区书院获委任为评估机构,任期至2027年6月30日 。美容业共有 52 个第二至第四级的「过往资历认可」资历可供从业员申请。

美发业于2008年6月1日推行「过往资历认可」机制,职业训练局获委任为评估机构至2026年6月30日 。现时共有 42 个第一至第四级的「过往资历认可」资历可供从业员申请。

    申请流程

    申请人的行业年资及可申请认可的级别
    级别 入行年资及相关工作经验要求
    第一级 一年美容或美发业相关专项经验
    第二级 三年美容或美发业年资(包括二年相关专项经验)
    第三级 五年美容或美发业年资(包括三年相关专项经验)
    第四级 六年美容或美发业年资(包括三年相关专项经验)

    向评估机构递交申请表

    申请文件包括:

    • 申请表
    • 工作经验证明
    • 评估费用
    评估机构处理申请

    评估机构查核文件及安排评估测试

    *美容业的过渡期已于20191130日届满,现时申请所有级别的资历认可均须接受评估。

    *美发业的过渡期已于20191130日届满,现时申请所有级别的资历认可均须接受评估。

    申请发还评估费用

    通过评估测试的申请人可获颁发资历证明书,并可向资历架构秘书处申请发还评估费用。

    过往资历认可资历

    现时美容业及美发业分别共有52 个及42个「过往资历认可」资历可供从业员申请。

    有关「过往资历认可」的申请详情,请浏览美容业评估机构美发业评估机构网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