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業管理業於2011年3月15日推行「過往資歷認可」機制,職業訓練局獲委任為評估機構至2026年,協作機構為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。

推行「過往資歷認可」機制的目的:

  • 確認從業員在工作崗位上所積累的 經驗、知識和技能。
  • 協助訂立個人進修起點,毋須重複受訓
  • 鼓勵從業員持續進修和終身學習。

申請流程

申請人的行業年資及可申請認可的級別
級別 入行年資及相關工作經驗要求
第三級 五年物業管理業年資(包括三年相關專項經驗)
第四級 六年物業管理業年資(包括四年相關專項經驗)
向評估機構遞交申請表

申請文件包括:

  • 申請表
  • 工作經驗證明
  • 評估費用
評估機構處理申請

評估機構查核文件及安排評估測試

*物業管理業的過渡期已於2016315日屆滿,現時申請所有級別的資歷認可均須接受評估。

申請發還評估費用

通過評估測試的申請人可獲頒發資歷證明書,並可向資歷架構秘書處申請發還評估費用。

「過往資歷認可」資歷

現時第三及第四級共14個「能力單元」組合,繼續供從業員申請,包括:

  • 保安工作管理 (三級)
  • 保安工作管理 (四級)
  •  清潔工作管理 (三級)
  • 清潔工作管理 (四級)
  • 園藝工作管理 (三級)
  •  園藝工作管理 (四級)
  • 建築物維修保養管理 (三級)
  • 建築物維修保養管理 (四級)
  • 客戶服務管理 (三級)
  • 客戶服務管理 (四級)
  • 租務行政工作管理 (三級)
  • 租務行政工作管理 (四級)
  • 會所服務管理 (三級)
  • 會所服務管理 (四級)

詳情請瀏覽物業管理業「過往資歷認可」評估機構網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