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业管理业于2011年3月15日推行「过往资历认可」机制,职业训练局获委任为评估机构至2026年,协作机构为香港物业管理公司协会。
推行「过往资历认可」机制的目的:
- 确认从业员在工作岗位上所积累的 经验、知识和技能。
- 协助订立个人进修起点,毋须重复受训
- 鼓励从业员持续进修和终身学习。
申请流程
申请人的行业年资及可申请认可的级别
级别 | 入行年资及相关工作经验要求 |
第三级 | 五年物业管理业年资(包括三年相关专项经验) |
第四级 | 六年物业管理业年资(包括四年相关专项经验) |
向评估机构递交申请表
申请文件包括:
- 申请表
- 工作经验证明
- 评估费用
评估机构处理申请
评估机构查核文件及安排评估测试
*物业管理业的过渡期已于2016年3月15日届满,现时申请所有级别的资历认可均须接受评估。
申请发还评估费用
通过评估测试的申请人可获颁发资历证明书,并可向资历架构秘书处申请发还评估费用。
- 申请发还评估费用详情
过往资历认可资历
现时第三及第四级共14个「能力单元」组合,继续供从业员申请,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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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情请浏览物业管理业「过往资历认可」评估机构网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