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业管理业于2011年3月15日推行「过往资历认可」机制,职业训练局获委任为评估机构至2026年,协作机构为香港物业管理公司协会。

推行「过往资历认可」机制的目的:

  • 确认从业员在工作岗位上所积累的 经验、知识和技能。
  • 协助订立个人进修起点,毋须重复受训
  • 鼓励从业员持续进修和终身学习。

申请流程

申请人的行业年资及可申请认可的级别
级别 入行年资及相关工作经验要求
第三级 五年物业管理业年资(包括三年相关专项经验)
第四级 六年物业管理业年资(包括四年相关专项经验)
向评估机构递交申请表

申请文件包括:

  • 申请表
  • 工作经验证明
  • 评估费用
评估机构处理申请

评估机构查核文件及安排评估测试

*物业管理业的过渡期已于2016315日届满,现时申请所有级别的资历认可均须接受评估。

申请发还评估费用

通过评估测试的申请人可获颁发资历证明书,并可向资历架构秘书处申请发还评估费用。

过往资历认可资历

现时第三及第四级共14个「能力单元」组合,继续供从业员申请,包括:

  • 保安工作管理 (三级)
  • 保安工作管理 (四级)
  •  清洁工作管理 (三级)
  • 清洁工作管理 (四级)
  • 园艺工作管理 (三级)
  •  园艺工作管理 (四级)
  • 建筑物维修保养管理 (三级)
  • 建筑物维修保养管理 (四级)
  • 客户服务管理 (三级)
  • 客户服务管理 (四级)
  • 租务行政工作管理 (三级)
  • 租务行政工作管理 (四级)
  • 会所服务管理 (三级)
  • 会所服务管理 (四级)

详情请浏览物业管理业「过往资历认可」评估机构网页。